“我是两个多月前麻烦你们的谢某,要不是法律援助主持公道,我的工资不可能得到,谢谢你们!这是我自己种的柚子,不值钱,但是我一家人的心意,请你们一定要收下。”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就来了一名“不速之客”,一见面就将10多个柚子放在桌子上,并不停地说着感激的话。
原来,这位“不速之客”谢某,自2015年3月从农村老家进城到广安某公司做工,该公司承诺在2015年12月31日前支付当年度所有工资。工程结束后,转眼就要到约定时间,谢某满心欢喜地等着领回自己的工资,但该公司却迟迟不予支付,谢某多次找到该公司负责人协商相关事宜未果。最后,在区人社局、总工会劳动保障部的组织下,该公司向原告谢某开具了一张金额为2万元的欠条,约定2016年3月底付清欠款。然而,该公司至今一直未予支付。
多次催讨工资未果,谢某拟向法院起诉,因无力聘请律师,便来到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了解情况后,该中心立即为其启动援助绿色通道,简化了援助审批流程并立即指派四川法雨律师事务所的罗超超律师承办此案。接受指派后,罗律师立即从谢某处了解事件详细经过,并多方调查搜集证据。
今年9月,谢某最终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全额支付所欠工资以及延迟支付工资所产生的利息款共计2万余元。庭审中,在法官和律师的开导下,该公司意识到自身的错误,在审结前支付了将谢某的工资款及利息,谢某也向广安区人民法院撤回了起诉,双方握手言和。
据悉,针对年底劳资纠纷多发的现状,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广安区总工会在各乡镇全面开展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活动,重点抓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引导、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活动开展以来,共解答农民工相关法律咨询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同时,对于农民工的讨薪案件优先审查、优先办理,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简化了审批程序,开辟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使该人群通过法律援助尽快讨回欠薪。截至目前,今年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广安区总工会、人社局共为近200名农民工讨薪300余万元,切实解决了民工“伤薪事”。
(广安区委报道组廖小兵蒋洪英周尚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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