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邻水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使得历经三年,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等最终调解成功,当事双方得以握手言和。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重庆市垫江县的王某某诉称,其夫杨某某从2008年年初到四川省邻水县石滓乡(现为镇)中城寨煤矿务工,被煤矿招为采煤工,实行计件计酬工资及福利、补贴,月均工资达5000元以上。2014年8月13日,因中城寨煤矿放假,杨某某回家探亲,8月18日,杨某某在与邻里发生纠纷中服毒自杀身亡,致使杨某某身前在中城寨煤矿工作6年期间的工资、福利、奖金、补贴等遭克扣,无法结清。与劳动关系相关的物证、书证等证据均保存在被告处,致使王某某无法向相关部门提供,并多次到中城寨煤矿查询相关事宜均遭拒绝。
2015年8月,王某某向邻水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仲裁委申请仲裁,邻水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仲裁委以邻劳仲不字(2015)第141号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但王某某请求确认王某某之夫杨某某与中城寨煤矿劳动关系成立,被告中城寨煤矿给付杨某某生前工作6年的经济补偿金3万元,以及丧葬费2万元。
邻水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2015)民1984号,驳回王某某诉讼请求。王某某不服,上诉到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6)川16民终765号撤销发回重审。邻水县人民法院又以(2016)川1623民初2486号裁定撤诉。撤诉后,原告再次以煤矿开办单位为被告起诉至本院。该院再次审理。审理法官全面了解案情后,通过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分析各自的权利与义务,释明法理,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由四川省邻水县石滓乡(镇)中城寨村民委员会一次性补偿王某某现金2000元并当庭兑现,王某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至此,长达3年之久,反反复复打官司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得以结案。
(吕中蜀 杨惠岚 四川法制报记者雍剑波)
|